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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多数药品定价后不意味着可“任性”卖高价药

来源:桂林晚报2015年6月21日 10:22【评论0条】字号:T|T

  桂林晚报讯(记者 刘毅)本月起,我国取消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之外的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一时间引发了社会各界热议,相关药品价格上涨的消息也屡见网络报端。19日,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组织召开了我市药品市场价格行为政策提醒告诫会,包括桂林南药、桂林三金在内的7家药品生产企业、7家医药公司,各大医院、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及市中心血站等26家单位企业参加了会议。

  “只要关注各大新闻门户网站,就知道近期有一条‘爆炸新闻’:外地媒体报道,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一种叫地高辛片的心脏病常见药品价格上涨了10倍。其实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但老百姓对这样的新闻很敏感,容易产生负面的情绪,甚至产生恐慌……”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说,政策实施后,目前桂林药品价格市场也发生着一些变化,但依旧保持平稳,他们也还未收到消费者的相关投诉。

  该负责人说,我国取消药品政府定价,交由市场决定,并不意味着“不管”,而是政府职能从事前定价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工作重点从监管价格水平向监管价格行为转移。为此,价格主管部门将研究制定药品价格行为规定,指导生产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

  同时,还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力度。该局目前正在对我市药品市场进行为期半年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高价销售药品等价格违法行为。

  “如果相关单位企业出现了价格违法行为,我们将严肃处理,必要时还会联合相关部门对违法单位企业进行处罚。”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遇到问题都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物价部门会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充分发挥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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