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  11月30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获悉,根据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089元,比全区水平高2052元;同比增加2567元,名义增长9.0%,增速比全区水平高0.2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上升6.8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5.6%。

2021年前三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同比增速。2021年前三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同比增速。

  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增速呈倒“V”态势

  前三个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先上升后回落。一季度、上半年及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分别为10.4%、11.3%和9.0%。

  从收入来源来看,南宁市城镇居民四项收入全面上涨,但较之上半年增速都有所回落,其中经营净收入增速回落最大,回落5.1个百分点。

  从收入结构来看,南宁市城镇居民四项收入构成基本稳定,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为辅。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将近六成,占55.0%,仍占据城镇居民收入的主导地位;经营净收入占15.1%,财产净收入占13.7%,转移净收入占16.2%。

  前三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农村居民收入增速(11.6%)低2.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52缩小到2.46,缩小0.06。

  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小幅增长

  前三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090元,同比增长6.8%,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3.7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2.2%,拉动收入增长3.8个百分点。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因素:一是实施就业强技能培训。人社部门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1-8月,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发放培训补贴约2亿元。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面向脱贫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应届毕业生等重点群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7万人次。二是持续落实降本减负政策,社保红利惠企惠民。南宁市人社部门为全市企业减轻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二项社会保险费人工成本,积极为企业“减负降费”,继续延长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率政策。

  前三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4691元,同比增长14.9%,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7.7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5.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3.7%,拉动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在四大项收入中增速最快,促进经营净收入增长主要因素:一是消费市场进一步复苏。1-9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15.82亿元,同比增长11.5%。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1557.56亿元,同比增长10.3%;餐饮收入158.26亿元,同比增长25.4%;二是旅游经济效益回升。节假日期间各景区推出特色活动,丰富游玩项目,吸引各市在区内旅游的游客,如:国庆节期间,南宁园博园推出“爱国潮承国风”国庆系列活动;青秀山风景区推出丰收节系列活动,延长开放至夜间,推出亮灯夜游及星空亲子露营等夜间体验项目;大王滩风景区、良凤江森林公园等景区也纷纷推出研学体验课程。2021年国庆假期全市累计接待旅游人数552.91万人次,同比增长32.46%;全市旅游消费43.52亿元,同比增长66.86%。

  前三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4264元,同比增长11.7%,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3.2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7.4%,拉动收入增长1.6个百分点。房屋租赁市场随劳动力市场疫后复苏,也稳步回暖,逐渐恢复正常,租房客源稳定性提高,带动居民租金收益同步增加。前三季度全市人均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速为27%。

  前三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044元,同比增长9.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6.7%,拉动收入增长1.5个百分点。促进转移净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今年落实提升居民养老金、惠农补贴等政策,加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做好社会救济和临时救助,为转移性收入的增长起到了政策性托底作用。前三季度全市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同比增长9.1%。(记者 李慧婷 通讯员 卿嵩岚)